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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2023年上半年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20: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24       报名截止:2023-03-31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全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其中:系乡镇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乡镇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

  7.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岗位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235办公室)。

  3.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系公务员、参公人员的,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招录文件和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招聘文件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安置文件;存在工作调动的,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文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4.资格初审及缴费: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3年4月6日-4月8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4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参加2023年4月9日公开选调考试的所有参考同一笔试类别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有关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拟调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委和岗位所属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由我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人社局按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及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我委确定是否递补。

  本公告由绵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253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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